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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质监(分)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提高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之规定,现将2008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和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证和复审范围 阳泉市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气瓶充装人员;压力管道操作人员;电梯司机;起重机械司索、指挥人员和起重机械司机;大型游乐设施的操作人员;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特种设备焊接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电梯、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 有与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五)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六)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 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申请。 三 报名地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阳泉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 地址:阳泉市南大街355号阳泉市质监局212房间 联系人:李志东 电话: 2054631。 四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8日至2008年5月31日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请携带考试申请表一份、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和健康证明。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我局统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六、证件复审:已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每2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到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理复审事宜。 七、各特种设备有关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派员参加考核取证,主动申请证件复审,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 八、各县(区)质监局应当加强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持证上岗工作,对无有效证件上岗的要依法严肃处罚。 附件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附件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