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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科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管理和监督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
3、组织量值传递,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计量器具;
4、规范和监督市场及商品量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
5、指导计量协会工作。
(二)科长职责:
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计量科工作。
1、做好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负责全市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总结、汇报;
3、负责组织全市计量评定、标志的评审、人员培训及评审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重点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
5、组织建立和统筹安排全市建标企业的考核和发证;
6、指导计量协会工作。
(三)计量许可工作岗位职责:
1、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下达考核计划,组织专家评审;
3、组织审查考核材料,报科长审查;
4、负责全市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发证。
(四)计量仲裁和调解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计量投诉及结果处理事宜;
2、组织实施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3、制作仲裁决定或调解书。
(五)规范和监督市场及商品量计量行为岗位职责:
1、规范和监督市场及商品计量行为,抓好零售商品市场整顿规范;
2、对不合法行为组织进行查处;
3、对计量获许可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管。
(六)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岗位职责:
1、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提供计量服务。
(七)计量检定工作岗位职责:
1、强制检定;
2、定期检定;
3、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4、负责对强检计量器具的建档管理。
(八)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标准;
2、组织量值传递;
3、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