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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
 

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划内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组织、部署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根据省局的委托,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进行证后监管;向政府反映和报告当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监管方面的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管方面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科长职责

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对全科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制订年度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生产许可和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4、组织对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研究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区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措施、制度,并组织实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职责:

1、根据省局委托,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

2、对企业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省局上报现场核查计划。

3、对企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符合要求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在5日内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通知申请人在20日内予以补正。

4、对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及时上报省局审批。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监管信息工作职责

1、按照省质监局及晋中市食品安全领导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食品企业状况调整、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2、整理汇总食品行业监督检验、执法打假结果进行分析,定期向市局领导和省局汇报。

3、将食品行业监管、整治等有关信息以多种形式进行公布。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大要案的督办工作。

2、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工作。

3、督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4、指导、督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5、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咨询服务工作,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4 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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