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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察室职责:
1、负责组织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对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2、负责组织制定全市质监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3、组织实施全市质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的监督检查;
4、对所属党组织、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并对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6、负责对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并向党组提出意见;
7、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指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8、负责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9、承办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监察室主任职责:
1、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及时提出纪律要求,负责查处全市质监系统副科以上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申诉的案件;
2、组织、协调全市质监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队伍的廉洁;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负责组织对全市质监系统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5、对所属党组织、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完成领导、上级业务部门和当地党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室教育、制度岗位职责:
1、负责全市质监系统的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2、制定有关制度、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3、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4、负责和指导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5、负责全市质监系统机关行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文明窗口”建设;
6、负责全市质监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办理各种纪检监察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监察室监督、协调岗位职责:
1、承担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
2、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市质监系统行政管理权和质监执法权的监督检查工作;
4、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
5、加强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6、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