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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质监局发[2007]2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山西省质量信誉企业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质检质〔2006〕46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立省的意见》(晋政发〔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重质量、讲诚信、创名牌”的社会氛围,2007年山西省质量信誉企业评定工作已启动,为有效引导我市企业参与申报,及时开展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定工作组织
根据《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由省、市(地)、县(区)三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开展。
二、评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凡符合《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认真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建立质量档案的基础上,均可申请进行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企业在申报前应按照《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确定申报等级,填写《山西省企业质量档案表》和《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申请表》(表样从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 www.yqzlxxw.gov.cn),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办法》规定分别向市(地)或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其中,申报AAA级等级企业的申报资料由市局受理后统一提交省局,AA等级企业的申报资料由市局受理,A等级企业的申报资料由县(区)局受理。申报AA级以上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原则上必须具备下一等级资质。特殊情况具备直接申报较高等级条件的,需上报省局单独审批。
2005年已评定质量信誉等级的企业应重新申请复评。复评企业的自评应对照标准严格进行,评定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程序,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推荐。已建立质量档案的企业,申请进行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时,应注意做好档案数据的核实和更新。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评审和公示
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严格按照《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成立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定工作。现场评审合格的企业,应经本部门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其中,申报AAA级等级的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公示;申报AA级等级的企业在本市(地)范围内公示;申报A级等级的企业在本县(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分别由省、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颁证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分级进行。
(三)、进度安排
阳泉市2007年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受理工作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企业务于9月12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3份并电子版本上报市、县受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9月30日前完成上报省局。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申报受理、现场评审和审查工作。市局将对各县(区)评定工作的开展加强指导和监督。对于评定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
1、山西省企业质量档案表
2、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申请表
以上附件均可登录阳泉质量信息网下载,
网址:www.yqzlxxw.gov.cn |